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文件
甘衛中醫便函〔2020〕96號
關于轉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和<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委屬委管各醫療機構:
現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和<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20〕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抓好貫徹落實:
一、認真做好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的學習
中醫疾病及證候分類與代碼、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病案首頁等是推進中醫醫療服務規范化、標準化管理的重要基礎。為了做好中醫病癥分類代碼與ICD-11的銜接,國家中醫藥局修訂了《中醫病癥分類代碼》和《中醫臨床診療術語》,在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使用。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抓緊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新修訂的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使相關醫務人員了解代碼、熟悉代碼,能夠在日常工作中熟練運用代碼。
二、規范開展中醫病案首頁填報和中醫病歷書寫
新修訂的《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和《中醫臨床診療術語》從2021年1月1日開始使用。自2021年1月1日起,各級中醫醫療機構、非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臨床科室及基層提供中醫藥服務為主的醫師,應當按照新修訂的《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等規范中醫病案首頁填報及中醫病歷書寫。
三、做好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的應用管理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機構,要督促各相關醫療機構盡快掌握,按時使用新修訂的病癥分類和代碼,在醫療機構病歷書寫、質量控制、績效考核等工作中均應當采用《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中醫臨床診療術語》進行數據填報和統計分析。
《中醫病癥分類與代碼》《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等附件可在國家中醫藥局官方網站“政策文件”欄目下載(鏈接:http://yzs.satcm.gov.cn/zhengcewenjian/2020-11-23/18461.html)。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 月15日